大陆机械有限公司
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奖奖励办法
一、总则
1.为落实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建立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引导功能,调动企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加快我厂产品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步伐,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所指“科技进步(成果)奖励项目”与国家“科学技术技进步(成果)奖”是一个概念,科技进步项目要求项目本身不但具备科技成果的要素,而且必须在原有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增长,具备长期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3.科技进步(成果)奖励项目按年度每年评定一次,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二、奖励范围
1.开发、研制、引进、推广应用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并为我公司在原有基础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为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做出了较大贡献的人员。
2.引进、试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先进产品并在原有效益的基础上取得了经济效益明显增长的人员。
3.研究、设计、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方法(含技术革新改造),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人员。
4.开发具有国内行业先进水平的专业管理成果的人员。
5.在工作职责范围内,正常的用户定货的产品设计、工艺、生产、管理项目,除非有重大突破如开发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经济效益突出,或对今后产品开发和销售带来显著效益的,一般不予评审。
6.科技管理类科技成果、计量科技成果、标准与科技信息类科技成果、计算机软件、网络与工程类科技成果的评奖范围,原则上根据本办法参照《兖矿集团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奖励办法》以及《大陆机械有限公司科技协会科技管理奖奖励办法》相关条例执行。确有利用上述类别的成果直接或间接创造出显著效益的亦可参照上述第二项第1条款予以综合评定。
三、奖励条件
1.奖励的基本条件是成果(项目)必须具有经济效益(或节约效益)、技术、质量效益。这类效益应是超出企业正常经济效益的增长部分;
2.开发的技术储备项目、对提高我公司综合技术能力和潜在经济效益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但不易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经评委会评审,视其解决问题的重要程度和为企业提供的储备能力和经济增长发展前景综合评定。
四、奖励等级和奖金分配
1.企业科技贡献奖分为五个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
2.年获增长利润按年内12个月累加利润计算,对投产不足一年的项目当年不予评定;
3.
项目的首位完成人员奖金数额不低于奖金的30%,一般掌握在30~70%。
4.此项奖金可按照获奖人员的意愿,将奖金的全部或部分折算成股份或出资比例。
5.对获得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颁发奖励证书,对特等和一、二等主要授奖人员还可授予称号、奖杯等个人荣誉奖励。
6.获得特等、一、二、三、四等奖奖励的人员,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的依据,并在住房、进修学习、选拔人才等方面优选考虑。对获特等奖、一等奖的人员可推荐申报上级奖励。
五、科技进步(成果)奖的管理
1.公司成立技术工作委员会设置科技进步(成果)奖励专业工作委员会,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
2.大陆机械公司技术委员会是科技进步(成果)奖励评审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奖励项目的申报、组织、评审等工作;
4.按年度对项目进行评定;
5.所有申报科技进步(成果)奖励的项目,必须事前在总工程师指定的办事机构提交科技项目建议书、科技项目研究报告,申请项目的立项,经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查评定后,项目负责人要提交“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报市场部或设备动力部或董事办签发开工通知书;
6.项目完工后要进行验收评定,项目负责人要提交“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进度表”、填写“科技项目验收书”,报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验收(以上要求提交的各类材料样式模版见附件);
5.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完成人,填写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向总工程师指定的办事机构申报。同时应出具财务部门或负责经济效益核算的部门认可的经济效益计算证明。
6.对同一项目不进行重复奖励,凡已获本厂其他奖励的项目,又获上级奖励时,只补发差额。
7.本办法自2005年元月起执行。对2005年元月以前已申报的项目,亦可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规定的经济效益计算方法予以评审。
六、科技贡献奖励等级
奖励额度(单位:万元)
|
等 级 |
特
等 |
一 等 |
二 等 |
三 等 |
四
等 |
|
年获增长利润 |
200以上 |
100~200 |
50~100 |
10~50 |
1~10 |
|
奖励金额 |
≥10~20 |
≥5~10 |
≥ 1~5 |
≥0.5~1 |
≥0.03~0.5 |
|
荣 誉 奖 |
证书、称号 |
证书或称号 |
证 书 |
证 书 |
证 书 |
附件:
1、科技项目建议书;
2、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
3、科技项目研究报告;
4、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进度表
5、科技项目验收书
6、科技项目验收通知书;
7、技术开发合同书
二零零五年十月六日第二版